在我国,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占用小区绿地作为场地进行铺设路面的行为被视为违法行为。众所周知,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业用房等专有部分拥有独有的所有权,而对于专有部分之外的共有部分,他们则享有共同拥有和共同管理的法定权益。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包括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在内的所有公共设施,均应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除非这些设施是由市政部门负责建设并维护的。因此,每位业主都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时也必须遵循业主大会所制定的管理规约。
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未经合法审批而擅自在小区内占用绿化带并进行铺设路面的行为构成了违法行为。
对于建筑物内部的住宅及商业用房等专有部分,每位业主都享有所有权;
同时,他们也需对专有部分之外的共有部分拥有共有的权利与共同管理的职责。
依照有关法律条文的明示,建筑区域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均为全体业主所共享所有,然而那些由政府市政建设部门负责修建的设施则不在此列。
因此,业主们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业主大会通过的管理规约,以确保公共利益的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律师解析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因此,厂区道路建设、绿化工程是不用交房产税的。
律师解析 1、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2、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3、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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