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九江法律咨询 > 九江刑事立案法律咨询 > 盗窃罪的定罪立案标准最新

盗窃罪的定罪立案标准最新

董* 江西-九江 刑事立案咨询 2024.05.17 09:23:00 466人阅读

盗窃罪的定罪立案标准最新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九江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九江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湖南-邵阳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类情形成立案件:
首先,盗窃的财产价值必须达至人民币1000元;
其次,虽然盗窃金额未达到1000元,但若符合下列任一条件,仍可作为立案依据:
1.多次实施盗窃行为,且次数认定应为二年内实施盗窃行为超过三次以上;
2.以进入住户方式进行盗窃,此处所称“户”系指与外界相对隔离的居住场所;
3.携带国家明令禁止私人持有或足以对他人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器具进行盗窃;
4.在公共场所进行扒窃行为。
最后,即使盗窃的财产价值仅为人民币500元,但若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亦可作为立案依据:
1.曾因盗窃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
2.一年内曾因盗窃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
3.组织、控制未成年人实施盗窃行为;
4.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于事件发生地实施盗窃行为;
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者的财产;
6.在医院内盗窃患者或其亲属的财产;
7.盗窃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款项、物资;
8.因盗窃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第二条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
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2024-05-17 09:24:0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2020年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个人诈骗和抢夺公私财物的案件,参照上述立案标准执行。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