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主体构成是什么
解析:
抢劫罪,乃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行为,旨在通过采取暴力、胁迫或其它足以压制被害人的手段,在现场直接从财产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手中强行夺取公私财物。
其中,所谓“暴力”,是指对被害人身心进行攻击或压制,消除其抵抗能力,进而达成盗窃他人物品之目的;
而“其他方法”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暴力、胁迫之外,采用其他能够让被害人失去反抗能力或无法反抗的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本罪的犯罪主体通常为一般公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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