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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出来钱别人不让走算非法拘禁吗

何* 福建-宁德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16 17:26:00 312人阅读

还不出来钱别人不让走算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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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欠债不还却占据他人住所的这种做法是非法的。
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明文规定,未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擅自非法闯入他人住所,亦或是在得到房屋所有权人许可后,仍拒绝离去并强行滞留在此的情况下,其行为便构成了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罪。此类行为将由行为人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为债权人代理与债务人进行交涉以催收债务的人士,他们在合法范围内进行的催收活动是被允许的。
然而,他们不得采取任何违法手段来实现此目的。

2024-05-16 21:56: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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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此举属非法行为。
欠款逾期未偿还,并不意味着可以无偿地占据他人房产进行索债,这种做法实际上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并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依照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和权威性的司法解释,若未经住宅主人明确同意,擅自闯入他人住所,或者虽然得到了主人的许可,但是在被要求离开时却拒绝执行,坚持滞留在他人住宅内,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因此,此类行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
对于受债权人委托,代表其与债务人进行交涉以催促还款的人士来说,合法的催收方式是可以接受的。
然而,他们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采取任何违法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24-05-16 17:2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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