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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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遗嘱属于违反法律法规之举,将面临必要的法律责任追究。若有足够的证据显示有人刻意隐瞒或隐匿遗嘱,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裁决。依照现行法律规定,隐匿遗嘱的行为有可能触犯刑法法规,从而须承受刑事处罚。因此,在处理涉及遗嘱问题之时,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防不法行为的滋生。
2024-05-16 15:54:14 回复
解析:
私自隐匿遗嘱不仅是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同样也是一项违法的行为。
若能有确切的证据来证实某个人确实存在着隐匿遗嘱的行为,那么便可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公正的裁决。
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私自隐匿遗嘱的行为甚至可能被视为犯罪行为,从而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因此,在处理涉及遗嘱的事务时,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以防止任何违法行为的发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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