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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运营第一次处罚依据有哪些

蒋** 江西-九江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4.05.16 10:13:00 415人阅读

非法运营第一次处罚依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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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任何未获批准而擅自经营及开展道路运输站(场)经营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公司或个人,向其发出停业整顿之令,是必要且强制性的操作。若在该等行为中,存在违法所得的情况,那么将对其进行没收,并处以违法所得两倍以上至十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不足一万元,则需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严重,甚至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2024-05-16 13:46: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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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新疆-吐鲁番

解析:
对于未经授权便私自展开道路运输站(场)运营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行为,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强制其停止经营活动;
倘若涉及违法所得,便需依法予以没收,同时对该部分违法所得进行处罚,罚款额度在违法所得的两倍至十倍之间;
若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未达到一万元的标准,则需处以二万元至五万元的罚金;
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须按照法律程序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不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4-05-16 10:15:00 回复

货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货车超载罚款标准: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凡是与非法营运本案有关联的合法依据都可以作为证据。一【证据的价值】作为证据,最重要的就是能够说明问题,能够印证某一事实的存在性,与客观事件的发生有着必然联系。这其中包括直接证据和旁系证据。直接证据就是不需要其他旁证相关联,直接就可以说明问题、证实事实。旁系证据则需要与相关其他证据并联、串联在一起使用,起到一种辅助证据的作用。如果不能与事实本身相关联,则没有证据价值。二【《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三【证据的“三性”要求】所谓证据的“三性”指的是证据的客观真实性,证据的关联性,以及证据的合法性。必须同时具备“三性”,方可作为证据使用。最高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有如下具体的规定:第六十六条: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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