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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份子接收过我的转账是否构成犯罪

李** 江西-九江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4.05.15 16:53:00 381人阅读

诈骗份子接收过我的转账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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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涉及协助诈骗犯收取诈骗款项的行为,被认定为诈骗案件中的从犯角色。
至于该何种程度进行处罚,仍需结合涉案金额和参与犯罪活动中的具体作用等因素而定,最终将交由法官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若涉案金额达到巨大或特大程度,应依法处以三年以上、最高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5-15 16:55:0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正常转款不属于诈骗。如果以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转款则属于诈骗,构成法定数额的涉嫌诈骗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诈骗需要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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