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可由我国国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主导,以促进纠纷解决和社会和谐稳定。对于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情况,相关部门应依照法律规定,为其制定和解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均需认真倾听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与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并在此基础上主持制定和解协议书。
2024-05-15 15:46:24 回复
解析:
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均可作为主持人展开刑事和解事宜。
若当事人在协商中达成和解协议,相关部门有义务协助制作和解协议书。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当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应充分听取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与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并在此基础上主持制定和解协议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律师解析 离婚诉前调解程序是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诉前调解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为不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在法院立案庭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来调解; 二是为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来调解或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共同来进行调解。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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