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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定损的流程是什么

董** 江西-九江 交通事故类鉴定咨询 2024.05.15 12:28:00 367人阅读

非机动车定损的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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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汽车保险公司针对电动自行车的理赔流程以及定损标准,具体细节如下所示:
首先,在启动车辆维修之前,必须明确受损部分所需采取何种修复方案;
其次,需要确定车辆维修所需支付的总费用;
第三,为了确保定损与维修过程能够在同一地点顺利进行,我们建议尽量将这两项工作合并进行;
最后,我们强烈建议一次性完成所有的定损工作,以避免出现二次定损的情况。
那么,电动自行车的定损流程究竟如何?首先,当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构接手处理交通事故之后,如果需要对受损车物的损失价值进行评估鉴定,应当立即委托相关的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的鉴定工作;
其次,在对车物进行勘估的过程中,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派遣至少两名经过鉴定中心严格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参与其中。
评估人员会依据勘估结果确认的车物受损状况,按照实施细则中的修理、更换或者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出损失金额,从而得出一份鉴定结论,并出具《价格鉴定书》,同时加盖鉴定单位的公章;
第四,《价格鉴定书》在经过交警大队确认并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并且由负责处理该起事故的经办民警发放给当事人;
最后,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在得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正式生效,在此之后,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更改已经确认的鉴定结论。
若当事人对于已确认的鉴定结论持有异议或者存在疑问,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五日内向交警支队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2024-05-15 12:30:0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
4、向人民。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提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依法判决。

对于非诉流程与特别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非诉程序与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宣告公民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今年新修改的民诉法还增加了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而非讼程序就包括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
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
类别
民事审判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相对。普通程序即审理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一般包括
第一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即民事诉讼法对审理某些类型案件另行规定的程序,案件类型不同,审理的程序也不相同。各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很不一致,划分的标准和种类也不相同。
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大致可分为3类:
非讼事件
包括宣告失踪人死亡(见失踪和死亡宣告)、宣告公民无行为能力、督促程序(发布支付命令)、公示催告程序(宣告证书失效或无效)等。审理这类事件的目的是,在没有民事权利争议的情况下,确定公民或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一定的法律事实是否存在。其特点是没有原告和被告,办案程序因利害关系人(不是原告)的请求而开始;不是解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执。
婚姻和亲子关系事件
包括离婚、确认婚姻无效和认定亲子关系是否存在等。这类事件解决人的身份关系问题,涉及社会公益,在程序上应有特殊规定,不能按照普通程序审理。它与非讼事件不同,有原告和被告,存在着民事权利义务的争执。
行政法律关系事件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
4、向人民。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提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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