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民间借贷所产生的利息不得超过15.4%,此为司法保护上限。在此指定范围内,均属合法有效的利率标准。当出借方依照借款协议向借款方主张按其约定利率支付利息时,人民法院应给予支持;但若双方约定的利率超出了协议订立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之限,则该部分不予认可。
2024-05-15 14:54:53 回复
解析: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个人之间借款的利率上限不得超过年化利率15.4%,此乃司法部门予以保障之最高标准。
因此,只要借款利率不超过上述比例,皆可得到法律认可与保护。
若出借方要求借款人依照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履行支付利息义务,则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然而,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超出了合同签订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该部分约定将不予适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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