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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关于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案件中“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我们有明确规定,其起算点为人民币两千元至五千元之间;
而对于“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则分别设定为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及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作为起算点。
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为达到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目的,通过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等方式,非法占用他人公私财物,进而触犯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该罪名所侵犯的客体并非单一客体,而是一种复合客体,既涉及到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同时也对他人的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造成潜在威胁。
这也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行为的显著区别之一。
在敲诈勒索罪的客观方面,行为人通常采取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受害者交付财物。
其中,所谓的威胁,是指行为人以可能带来的恶果相告知,以此来迫使受害者处分自己的财产。
具体来说,就是如果受害者未能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那么他将会在未来的某一时刻遭受恶果。
至于威胁内容的种类,并无任何限制,可以涵盖对受害者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恐吓等多种形式。
只要威胁行为足以使受害者产生恐惧心理,便可视为有效,无需过于苛求是否实际导致了受害者的恐惧心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05-14 12:17: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