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九江法律咨询 > 九江收养赡养法律咨询 > 老人去世了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是什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1303116808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师瑞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老人去世了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是什么

王* 江西-九江 收养赡养咨询 2024.05.13 12:03:00 487人阅读

老人去世了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是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九江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九江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关于死亡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办法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对于属于国家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合法继承;
其次,针对农村土地使用权中包含的宅基地使用权部分,则不能被继承。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宅基地之上已经建设了房屋,那么该房屋是可以被继承的。在此种情况下,只要房屋仍然存在且处于有效期内,继承人便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最后,还有其他一些特殊的处理方式。

2024-05-13 15:11:54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关于自然人离世后其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之处理途径,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针对国有性质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合法继承人有权依规继承。
其次,若涉及到农村土地使用权中的宅基地使用权问题,则需明确指出,此类使用权并不具备传承性,然而,宅基地之上如有建筑物存在,那么该建筑物是可以被继承的。
在此情况下,只要建筑物持续存在,继承人便可在这段时间内继续行使宅基地使用权。
最后,还有其他一些可能的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2024-05-13 12:04:0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