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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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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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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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经过核实,违法行为证据确实充分且具备法律依据,对公民的处罚额度在人民币两百元以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处罚额度在人民币三千元以内的罚款或警告,则可立即做出行政处罚决议。
然而,在此情况下,执法人员需当众展示其执法证,填写预先制定好格式和编排有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其当场交付给相关当事人。若当事人拒绝签收该决定书,应在决定书上予以明确标注。
此外,执法人员现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上报至所属行政机关进行备案。
解析:
若出现违法事实明确且具备法定依据的情况下,对于普通民众可处以最高200元人民币的罚款,对于公司或其他组织则可处以30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或是警告性处分时,行政机构有权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裁定。
在此种情况下,执行公务的工作人员需在现场向被罚者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并填写预先设定格式、编排有固定编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需在现场直接交给受罚者本人。
如果受罚者拒不签署该决定书,行政机构应将这一情形记录在决定书中进行注明。
同时,现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还需要上报所属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专业解答实施当场处罚,需满足几个基本条件: 执法人员应出示合法身份证明,填写预定格式、编号的处罚决定书,记录违法内容、法律依据、罚款等关键信息,并签字或盖章。 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或诉讼。 当场处罚适用于违法事实明确、证据确凿、情节简单、因果关系明显的案件,强调现场裁决和实时处罚。 处罚决定书应详细记载违法事实、依据、罚款等信息,并由执法人员签字或盖章。 处罚旨在根据法律法规,及时惩处损失,维护政治和经济秩序。
律师解析 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不适用当场处罚。 违法事实确凿,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有违禁品的,可以当场收缴: (一)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 (二)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行为人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 (三)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个人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 (四)法律规定可以当场处罚的其他情形。
律师解析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律师解析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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