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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给了18万8女方没回礼正常吗

邓* 江西-九江 彩礼咨询 2024.05.09 17:58:00 384人阅读

彩礼给了18万8女方没回礼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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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从严格的法律层面来看,彩礼实际上是一种具有特定含义的赠予行为,其成立的基础在于男女双方已经约定好缔结婚姻关系。
在这样的前提下,赠予方有权利决定是否接受回礼,而受赠方也不承担必须回礼的义务。
然而,即使女方给予了回礼,男方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在涉及到彩礼问题时,若男女双方已经按照规定完成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生活中却未能共同生活;
或者在进行婚前置办过程中,给付方因此产生了经济困难,并且在双方最终离婚的情况下,男方有权提出返还彩礼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024-05-09 18:00:00 回复


1、结婚后彩礼归谁?
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2、彩礼返还有哪些条件?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了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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