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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您选择向法院提出起诉并递交相关诉状,且您所要求的受理费用低于10000元人民币,则需支付50元人民币作为诉讼费用。
在此过程中,只要提供出债务人的具体居住地点以及能够与其取得联系的方式,那么法院便会依法接受并处理您的请求。
然而,请注意,在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您需要确保已经做好充分的证据收集工作。
当法院正式受理您的案件之后,他们将会通过公告的形式来通知债务人前来应诉。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债务人仍然未能出席法庭进行答辩,那么法院有权对此类明确存在借贷关系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缺席判决。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债务人的资产或者财产,以此来实现债权的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2024-05-07 10:23: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