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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建房如何办理宅基地

汪** 江西-九江 宅基地咨询 2024.05.06 09:18:00 421人阅读

农村土地建房如何办理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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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的具体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您需要向宅基地所在地区级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递交申请,申领该证件;
其次,请随同申请提交相关的个人身份证明以及申请登记的详细原因证明等文件资料;
第三步,我们将对您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核实;
最后,如果您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我们将会为您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4-05-06 09:20:00 回复

1.自留地一般是给农民用来修建棚舍等房屋附属设施,以及种植蔬菜等作物的土地。2、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依法转让的。3、作为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与自留地的使用权,是无限期使用的——直至户主死亡、户口迁出时为止。4、自留地是处于宅基地周围的土地,使用期可与宅基地并存。一旦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权,那自留地的使用权也会同时消失——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宅基地转让的条件:转让双方应当都是本村村民(户口在同一个村),受让方目前应当是没有宅基地的农户(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5、你不要有其它想法(比如依靠买卖的方式获取),不符合法律规定所“取得”的“宅基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6、你所说的“棚户区”是指什么土地性质的房屋一般商品房所使用的土地是“国有土地”,其房屋可上市销售;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叫做“小产权房”,是不能上市销售的,不受法律保护。如地处乡镇(村),那么购买这种地方的房屋的时候,就需要慎重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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