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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女儿和学校一个男孩谈恋爱,他俩均未成年,我女儿十三岁,男生十五岁,他猥亵了我女儿,但是男生一口咬定是我女儿纠缠他的,我能不能去告他?
可以不满14周岁,无论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制猥亵,不过对方也是未成年人,量刑应该从轻取得你的谅解可能不起诉
他俩均未成年,我女儿十三岁,男生十五岁,他猥亵了我女儿
有义务,如果结婚的话
您好,建议您报警然后做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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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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