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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变更单位怎么弄

刘* 江西-九江 税务信息查询咨询 2024.05.04 11:12:00 383人阅读

个人所得税变更单位怎么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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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关于纳税人在两个不同的就业单位中如何处理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事宜,规定如下:新就业单位需按照特定程序重新办理专项扣除申报。而当扣缴义务人在计算和缴纳员工工资及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时,应依据纳税人所提交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其提供专项附加扣除待遇。
然而,如果纳税人在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那么他们在原单位任职或受雇期间已经享受到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将不能在新的任职或受雇单位进行扣除。因此,原扣缴义务人必须从纳税人离职且不再领取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开始,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手续。
其次,对于那些在原有就业单位中可能存在多缴税款情况的纳税人,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具体来说,即在年终时有一项汇算清缴的政策。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税费,若余额为负数,则暂时无需退还税款。但在纳税年度结束之后,若余额仍然为负数,纳税人需要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来调整税款,实现多退少补。

2024-05-04 13:21: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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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税务方面的处理,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首先,无论是新的还是旧的公司,都是单独计算的。
然而,对于新公司来说,需要重新进行专项扣除申报。
扣缴义务人在办理员工工资、薪金收入的预扣预缴税款时,应依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若纳税人在一年中更换工作单位,那么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经享受到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将不能在新任职、受雇单位中扣除。
因此,原扣缴义务人应该从纳税人离职且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开始,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其次,如果原公司存在多缴纳的税款情况,年终会有一项汇算清缴的政策。
采用累计预扣法,当余额为负数时,暂时不会退还税款。
而在纳税年度结束后,如果余额仍然为负数,则需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来解决,以实现税款的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2024-05-04 11:14:0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需要。
为加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个人股权转让完成交易以后,负有纳税义务的转让方或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
《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
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第十九条规定税法第六条
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财产原值,对于有价证券,是指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作出的必要开支。《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需要。
为加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个人股权转让完成交易以后,负有纳税义务的转让方或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
《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
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第十九条规定税法第六条
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财产原值,对于有价证券,是指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作出的必要开支。《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需要。
为加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个人股权转让完成交易以后,负有纳税义务的转让方或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
《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
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第十九条规定税法第六条
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财产原值,对于有价证券,是指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作出的必要开支。《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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