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九江法律咨询 > 九江其他侵权法律咨询 > 是家教的信息费不给退怎么办

是家教的信息费不给退怎么办

赵* 江西-九江 其他侵权咨询 2024.05.04 09:59:00 300人阅读

是家教的信息费不给退怎么办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九江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九江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澳门-大堂区

解析:
倘若家教服务中介未如约退还中介费用,您可考虑前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此外,您还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相关责任方的法律责任。
以下为具体的流程步骤:
首先,您需向法院递交正式的起诉状,同时需按被告方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起诉状副本,用以证明原告方的合法身份以及诉讼权利能力;
其次,法院立案庭将会在七日之内做出立案与否的决定;
最后,自接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算,您需要在七日内预先缴纳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2024-05-04 10:00:0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一)接受代理的民事案件类型及收费情况如下:
1.关于不包含财产关系的案件,我们将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最高收取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案;
2.而对于涉及财产权益结算的案件,若争议标的不超出人民币10000元的范围,我们将按每案最高收取人民币1000元的手续费进行处理;但如果争议标的超过了人民币10000元,除了每案最高可收取人民币2000元的手续费之外,我们还会按照以下规定的标准分段收取相应的服务费:
-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5%的服务费;
-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01元至5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4%的服务费;
-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5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3%的服务费;
-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2%的服务费;
-争议标的额超过人民币10000001元的部分,收取1%的服务费。
(二)针对代理行政案件的收费情况如下:
1.同样地,对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我们将最高收取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案;
2.然而,如果涉及到财产权益结算的问题,我们将按照上述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来执行。
(三)关于代理刑事案件的收费情况如下:
1.在侦查阶段,我们将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等服务,最高收取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案;
2.在审查起诉阶段,我们将最高收取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案;
3.在一审案件中,我们将最高收取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案;
4.在二审案件中,我们将最高收取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案。
(四)关于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的收费情况如下:
1.对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我们将最高收取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案;
2.而对于涉及财产权益结算的案件,我们将按照上述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来执行。

2024-05-04 13:43:34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贷款利息是指贷款人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人手中获得的报酬也是借款人使用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银行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确定当事人只能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围内进行协商。贷款利率高则借款期限后借款方还款金额提高反之则降低。决定贷款利息的三大因素: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 关于贷款利息的计算方式是有公式可用的。 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 《贷款通则》第十三条 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民法通则》第92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予贯彻执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gt;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不当得利返还利息有法律依据吗
返还不当利益请求权的标的的范围,也就是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不同。
1、受益人为善意的。即受益人于取得利益时不知道自己取得利益无合法的根据。于此情况下,若受损人的损失大于受益人取得的利益,即受益人返还的利益仅以现存利益为限。利益已不存在时,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受益人受有的利益大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返还的利益范围以受损人受到的损失为准。
2、受益人恶意的。即受益人知情,受益人于受有利益时知道其取得利益是没有合法根据的。于此情形下,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利益,包括利息。即使其利益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若受益人所得到的利益少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除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实际利益外,还须就其损失与得利的差额另行赔偿。
3、受益人于取得利益时是善意的而后为恶意的利益返还,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的利益范围为准。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