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在实际雇佣员工三年内,未能与劳动者签署正式的肢体劳动合同,那么将被认定为该雇主自雇佣之日起的第一年结束之时,已经同劳动者签订了非定期限的劳动合,因此需立即同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同时,用人单位还必须从雇佣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直至满一年的前一天为止,向劳动者支付总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因此,对于三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赔偿责任,是从您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个月之后的下一个月开始计算,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双倍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直到支付满11个月为止,此时便可视为双方已经签订了非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解析:
1.医疗费用:
按照医院提供的正式发票金额为准计算。
在医保报销范围内,会为您承担80%的费用,剩余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2.住院期间伙食补贴费用:
以您住院的实际天数乘以每天100元的标准进行计算,然后再减去医保承担的部分。
3.交通费用:
我们将根据您的个人情况,给予300至1000元之间的交通费用报销额度,同样也是在医保范围内报销哦。
4.因伤停工期间的工资补贴:
我们将按你本人正常工作时期的日均工资水平,为你发放停工留薪期的工资。
具体的期限将由劳动部门进行鉴定后确定。
5.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用:
我们将按照您住院的实际天数,为您支付每名患者每天50元的护理补贴。
6.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
我们将根据你的日均工资水平,给你发放相当于7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这笔费用是由医保基金承担的。
7.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
我们将根据你的日均工资水平,给你发放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这笔费用也是由医保基金承担的。
8.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我们将根据你的日均工资水平,给你发放相当于4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这笔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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