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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新车遭受他人追尾事故且对方负有全部责任的情况下,一般来说是不存在折旧费用的。
然而,作为新车车主,您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因修复受损车辆而产生的相关费用、车辆所承载之物品的直接经济损失、为防止车辆进一步损害而付出的额外费用(如车辆施救费用)以及对于营运车辆而言,由于停运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如运营车辆的停运损失费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2024-05-02 09:56: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