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涉及到对已支付给女方彩礼事宜的举证责任时,男方当事人可以利用相关的转账记录以及拍摄的给付彩礼的视频等证据进行有力的举证,从而有效解决女方在诉讼过程中对于男方所支付的彩礼不予承认的问题。
如若男女双方并未能完成结婚登记手续;亦或者双方已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尚未开始共同生活;男方由于婚前为支付彩礼款项,已经造成其自身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下,那么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专业解答离婚时对方否认陪嫁物品,可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如购买凭证、证人证言等来证明其存在。若男方能证明已支付彩礼且女方不承认,男方有权要求返还。若因彩礼支付导致男方生活困难,或双方未登记结婚、未共同生活,男方同样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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