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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国家规定的利率算高利贷吗

肖* 福建-宁德 民间借贷咨询 2024.05.01 16:35:00 412人阅读

超出国家规定的利率算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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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规,针对高利贷利率设定了明确的上限,即不得超越合同订立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利率协议最高上限不得超过该基准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制范围的部分将被视为高利贷行为,其效力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和认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024-05-01 16:37:00 回复

国家规定的最高利息是36%,如果超出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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