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双鸭山法律咨询 > 双鸭山刑事诉讼法律咨询 > 帮助哥哥咨询可否请求法院传唤证人

帮助哥哥咨询可否请求法院传唤证人

周* 黑龙江-双鸭山 刑事诉讼咨询 2018.01.18 18:46:40 78人阅读

你好,我哥哥是司机,嗯,最近出了交通事故,把别人撞伤了,但是那个人自己要负责任的现场有证人,然后当事人已经上诉到法院,我想知道可否请求法院传唤证人呢?来证明我哥哥是没有罪的,谢谢

其他人都在看:
双鸭山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双鸭山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根据以上规定,传唤不能适用于证人。目前,由于证人保护制度不完善,证人不愿意作证的情况还存在。对此,执法部门应进行详细的法律宣传,并耐心细致地做好证人思想工作。

2018-01-18 18:50:40 回复
咨询我

你好,想知道可否请求法院传唤证人,你可以看看下面内容。
写申请,法庭有义务给你发“传唤证人出庭通知书”,但证人不出庭不会有什么责任。所以最好你事先和人家沟通好。 问题在于,能好好沟通同意出庭的,不必你去申请法院发通知;需要申请法院发通知的,多半没法沟通,呵呵

2018-01-18 18:48:40 回复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犯罪嫌疑人到所在市、县内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为进一步细化操作,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犯罪嫌疑人到所在市、县内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第三百一十三条同时规定: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执行人员应当持《传唤通知书》、《拘传证》、办案协作函件的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问。  公安部2009年10月28日印发了《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二十四章第4条第3款又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执行人员应当持《传唤通知书》、《拘传证》、《办案协作函》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公安机关办案场所进行讯问。为保证传唤的顺利进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同时规定了拘传的强制措施。  为了规范异地传唤,目前禁止的是将居住在外地的犯罪嫌疑人传唤至办案公安机关所在地进行讯问,并不是禁止办案公安机关民警持《传唤通知书》、《拘传证》、《办案协作函》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在协作地公安机关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公安机关办案场所进行讯问。  在办案实践中,异地传唤主要是针对因取保候审而交由外地公安机关执行的犯罪嫌疑人和涉嫌犯罪事实仍需向本人核实尚无拘留、逮捕必要的外地人员。为了办案的方便,仍有的办案民警在对外地犯罪嫌疑人传唤时,持空白《传唤通知书》直接到当地派出所,习惯于在当地派出所协助下直接到被传唤人住处或单位,进行讯问调查,明显不符合《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要求。  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侦查,至少三个月内要调查一次,有的办案民警为了方便,有时只直接电话通知嫌疑人从外地来到办案公安机关,作笔录时则写为:今天我路过这里,主动来公安机关把我的情况反映一下。有时外地嫌疑人电话联系不上,也未向所在地派出所请假外出,民警则会考虑人保的话对保证人罚款,财保的话没收保证金。办案民警这时就会直接找到嫌疑人的家属问明嫌疑人未经所在地公安机关准许擅自离开外出的情况。加上嫌疑人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经准许擅自离开本市、县的证明,确实可构成没收保证金的依据,但仅凭这些材料,则明显让人觉得办案民警是为没收而没收,并没有体现出办案单位对嫌疑人继续侦查的内容。取保候审期间对其它涉案线索也可继续查证,但直接对嫌疑人本人的讯问调查也是不可确少的,办案实践中有时一时没有新线索可查时,直接对嫌疑人本人的讯问也是一个保证嫌疑人及时在案的一种手段。  办案民警对于在异地传唤嫌疑人,由于对传唤嫌疑人到案的具体时间不确定,传唤通知书到案时间如何填写存在疑问。实践中,可在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呈请批准后,事先开出到案时间留有空白的《传唤通知书》到嫌疑人住处向嫌疑人送达后再详细填写,在嫌疑人住处公安机关对嫌疑人依法传唤、讯问。随着公安网上办公的发展,在实行网上电子签章的地方,办案民警还可在嫌疑人住处公安机关的协助下,通过网上办理传唤呈请手续,通过嫌疑人住处公安机关电脑直接打印传唤文书,向嫌疑人送达,进行传唤、讯问。  对于嫌疑人未经执行地公安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办案地公安机关也有纠正教育的义务。嫌疑人不方便联系的,为案件侦查的需要,该履行的传唤程序也必须履行。在向嫌疑人家属询问嫌疑人去向与联系方式后,确需向嫌疑人询问的,根据案情可到嫌疑人当前住地进行传唤或者电话联系嫌疑人在其回家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如嫌疑人家属拒不交待嫌疑人当前联系方式及去向,民警则可直接向嫌疑人家属送达《传唤通知书》,但应给嫌疑人留有必要的回居住地接受传唤的期限,以此明确对嫌疑人违反规定的程度,决定对其处罚的幅度。对有保证人的,办案民警也加强对保证人的教育,督促其加强对嫌疑人的监督,根据嫌疑人违反规定及保证人的保证履行情况,决定对保证人如何处理。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法律规定异地传唤犯罪嫌疑人到所在市、县内公安机关办案场所进行讯问,并不仅是指犯罪嫌疑人户籍上的居住地,而是指犯罪嫌疑人实际居住的地方,包括外出务工临时居所的所在地。  异地对嫌疑人履行传唤,离不开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办案民警到异地,也应严格程序,办案公安机关民警先持《传唤通知书》、《拘传证》、《办案协作函》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这时县级公安机关将会安排嫌疑人现住地派出所进行协助,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要求,办案民警在协作地公安机关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讯问的地点现在只能是嫌疑人居住地市、县公安机关的办案场所。  以上这些程序性的操作,不仅对传唤、拘传适用,对于异地执行拘留、逮捕更应严格履行程序,程序的规范是我们公正执法的重要保证。

百度百科目录声明:词条人人可编辑,创建、修改和认证均免费详情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犯罪嫌疑人没有规定哟啊通知家属,这个只是通知本人就可以了,并且在传唤的时候必须要具有传票,要不然犯罪嫌疑人是可以拒绝的,那么传唤的相关知识是如何的。律图网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传唤的介绍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票。关于传唤的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区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种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传唤的程序(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五)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