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体系通常每月进行一次例行更新。简称为个人信用报告系统或消费者信用资讯系统的该系统,主要向各类消费金融机构提供个人信用评估方面的分析产品。伴随着客户期望的不断提升,个人信用报告系统所涵盖的数据已不再仅限于传统意义上诸如信用记录等相关营运范围内,其重心逐渐转向提供社会综合性数据服务这一日益重要的业务领域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个人征信不良记录的保存期限是5年,即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需要注意的是必须终止不良行为记录,才会在5年后消除该不良记录。
专业解答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系统每月例行更新,为消费金融机构提供个人信用评估分析产品。随着客户需求提升,其重心逐渐转向提供社会综合性数据服务这一日益重要的业务领域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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