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您所提出的问题,当然是可行的。所谓安置房公证,即是指对安置房的权属之法律事实的真确性以及合理性进行认证确认的一种法定程序。经过公证书妥善证实的安置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具有合法有效的法律意义,因此在法庭审判和调解过程中,都应当将其视为事实问题的主要依据来加以认定,除非能获得足够有力的反证,证明这个公证结果是错误或者不正确的。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专业解答重庆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措施体系研究对于农村房屋在面临拆迁时的补偿安置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首先是货币补偿方法,即是采用专业的评估手段,针对被征收的房屋形成一个有理有据、具有法律效力的补偿费用来实施补偿行为;其次是产权调换策略,也就是将异地或者原址重新规划建设的新房与被拆除的旧房进行产权置换;最后是综合型补偿模式,这是由被拆迁方自主选择拆迁补偿方式,既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又可以选择产权调换,甚至可以将两种方式相结合进行补偿。
专业解答关于征地与拆迁补偿金的支付期限,应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获准后的三个月之内及时予以兑付。其次,对于安置补贴的额度及其支付标准而言,并不受到征地数量的直接制约,而是主要受制于安置农民个人的具体状况。为了保证征地补偿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征地补偿专项账户的管理制度。
专业解答农村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范畴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并不必然将拆迁安置房产划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在拆迁事宜发生前,原物业归属属于任意一方的个人财产性质,一般情况下不可将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者除外。然而,若该物业在拆迁之前即为夫妻双方所共有持有的,那么拆迁安置房产自然可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专业解答在拆迁补偿时,公摊面积是指一栋建筑物内,公共区域的共有面积,其中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等。即便给到的是补偿房,公摊面积也得算进去。尽管国家层面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摊面积是否需要涵盖在内,但不少地方性法规都已经规定,房屋征收补偿应该包括公摊面积。
专业解答而各类房屋的补偿标准为:砖瓦房补偿额度标准:2400元每平方。草房补偿额度标准:1900元每平方。楼中楼(两层半以上)补偿额度标准:3300元每平方。混凝土结构房屋补偿额度标准:2800元每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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