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九江法律咨询 > 九江补偿标准法律咨询 > 未批先建给人民造成的损失应当如何赔偿

未批先建给人民造成的损失应当如何赔偿

陈* 江西-九江 补偿标准咨询 2024.04.29 10:21:00 417人阅读

未批先建给人民造成的损失应当如何赔偿

其他人都在看:
九江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九江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析:
关于农村宅基地未审批而进行的建设活动,这些建筑构成了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此类情况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起到监管职责,严肃处理并责令当事人将非法占用的土地归还,同时必须设定一个明确期限,让其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近修建的建筑物。对于部分建设者超出地区规定标准的行为,其多占的土地将被视为非法占用土地,同样需要接受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2024-04-29 10:23:0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