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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房产证上载明有夫妻双方姓名的,那么此项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关于夫妻间共同财产的处置问题,当事人有权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应交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并遵循保护子女、尊重女性以及无过失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4-29 09:56: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