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取保候审的起点额,中国法律明确规定为一千元人民币。
然而,最终的取保费用需要在充分考虑了犯罪嫌犯的社会危害性、案件的重大程度、案件本身的具体特点以及犯罪嫌疑人家属的经济实力等多方面因素后,才能予以妥善地界定和核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
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
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第八十八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门账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一次性将保证金存入取保候审保证金专门账户。
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
保证金应当由办案部门以外的部门管理。
严禁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吞保证金。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