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在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以及二手房时,若未选择使用住房贷款,那么员工本人及其配偶每年均有权利申请提现一次住房公积金,且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越实际发生的住房费用上限;
(2)倘若员工选用了购房贷款的方式进行购买,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属于政策性质住房类型的员工及其配偶,则每季度有资格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而对于其余情形的,每年则仅可申请一次提取机会,同样需要注意累计提取金额不能超出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实际发生的所有住房支出(即涵盖贷款本金、利息以及首次支付的首付款)。
解析:
(1)若职工作为购得经济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公共租赁住房、危旧房屋改造后的回迁安置房以及标准租让私有住房的一方,其没有运用贷款方式完成此类房产购置行为,他/她和其配偶将被允许每年进行一次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操作,且累积提取的总额不得超越实际产生的住房花销总和;
(2)对于选择采取贷款方式购买上述类型房产的职工及关键人而言,例如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政府主导的其他保障性住房,他们可以每季度一次性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而其他情形则可以每年一次性的申请,但是累积提取的总额度必须限制在贷款用于购置自住住宅实际产生的住房花费(这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和首次购房款在内)之内。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专业解答天津买房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北京公积金贷款的,只能将公积金转移到天津才可以,或者通过购房提取提取公积金余额进行购买。职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以外的设区城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向住房所在地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专业解答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未使用贷款,每年可与配偶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超过实际住房支出。使用贷款购买上述住房,每季度可提取一次,其他情形每年一次,但总额不超过贷款购房实际支出(含本金、利息和首付款)。
专业解答北京买房子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120万是对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住房公积金贷款120万的,必须是夫妻组合贷款的最高额,因此必须是以夫妻名义贷款的情况下可以实现;其次,属于首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要有补充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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