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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如何按照法定程序领养孩子?
首先,作为领养方,您须首要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县市所属的村镇社区委员会(简称村委会)或小区业主或村民代表团体组织(以下简称居委会)办理相关手续,所需开具的重要凭证包括但不限于:领养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是否育有子女的证明等。
其次,若您正值任职于某正规企事业单位,还需向所在机构提交工作及财务状况证明,以证明自身具备良好的经济实力与稳定财务状况。若是自营企业主,仍需前往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级别的地区政府行政机构(简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相关创业行为证明文件。
再次,您将被要求至位于当地县城级别及以上的全科医疗机构接受全面身体健康检查,并由医务人员开具相关体检报告单、具备生育能力证明以及无重大疾病证明。
最后,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户口簿以及之前提到的三项必备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社会福利部门(简称民政局)提出收养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申请表。待审批通过后,便可按照约定时间到指定儿童救助站或孤儿院完成孩子的领养事宜。自此,您已顺利成为合法领养家庭成员之一,与新领养的孩子建立起法律认可的亲子关系。
2024-06-12 18:26:4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