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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在分手之后需归还赠予款项或礼物,然而我们应当了解到,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婚姻和情爱关系并不加以严格保护,而是中断了爱情纽带也罢,皆属当事人自身的自由意志和权利。需要强调的是,无论男女在恋爱过程中互赠任何种类的礼物或者款项,都属于双方自愿进行的行为,不应对其成立与否造成法律效力的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024-04-26 18:25:4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