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澳门法律咨询 > 大堂区法律咨询 > 大堂区房屋租赁法律咨询 > 住房困难,请问下南京廉租房地点的具体情况
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13426037149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住房困难,请问下南京廉租房地点的具体情况

严** 澳门-大堂区 房屋租赁咨询 2018.01.17 18:49:50 4528人阅读

你好,我们呢这边实在是住房困难,而且钱也不多,请问下南京廉租房地点在哪呢,望解答,谢谢了

其他人都在看:
大堂区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大堂区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南京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配租结果。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
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以上为南京廉租房地点的解答

2018-01-17 18:56:50 回复
咨询我

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公共租赁房信息。
对于南京廉租房地点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2018-01-17 18:50:5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