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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首先,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严格的法律定义,我们可以知道它有以下三个基本的构成要素:
第一,违规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人民币以上;
第二,违法所得数额也在三万元人民币以上;
第三,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
其次,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严谨地说,如果你明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仍然进行销售,且销售金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是应该被依法立案的。
最后,关于非法制造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同样也是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你需要伪造、擅自制造或出售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同时,它们的非法经营数额也要达到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达到三万元;第二,你需要伪造、擅自制造或出售的两种以上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要超过一万件,并且非法经营数额也要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达到二万元;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必须满足构成以上情节之一的“情节严重”这一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04-17 12:01: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