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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国家公职人员犯法吗

周* 广东-阳江 名誉毁谤咨询 2024.04.14 06:55:16 486人阅读

侮辱国家公职人员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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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冒犯国家公共职务人员将被判定为非法行为。
公开地对他人施行污蔑或者制造虚构事实来恶意中伤他人,将会面临五天以下的拘役或者相应数额的罚款;若情节恶劣,可能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役,并且需要同时承担五百元以下的罚金扣款。
除此之外,若是国家公共职务人员在执行其职务过程中遭受了恶语相加或者威胁恐吓,便有可能构成对公务履行的阻碍罪名;而在非执行公务时段内,他们的名誉权也可能因为受到藐视而走上阻挠司法程序的道路。
在那些尚未达到严重违法程度的案例中,公安机关有权对当事人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024-04-14 07:10: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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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尊严属于法令所禁止的违法行为。倘若有人胆敢公开发表对宪法、法律和国家规定的轻视与粗鲁言辞,或者蓄意编造歪曲事实的言论来恶意诋毁他人民众的名誉权,根据法条的严格规定,应对其处以五天以下有期徒刑或处以人民币五百元以下金额的罚款。若是情节更为严重,则将被处以五天以上至十天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必须缴纳人民币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法律还特意制定了例外条款,如果在国家机构人员执行公务的时候,旁观者无缘无故地对他们进行辱骂或者威胁恐吓,这种行为有可能构成妨碍公务罪;而如果这种攻击发生在国家机构人员的非工作日,那么他们可以选择以侮辱罪起诉对方。尽管犯罪性质不成立,可是对于这种违反社会秩序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依然会发挥作用。

2024-04-14 09:33: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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