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世居农民就是指祖上3代以上都是以种地为主要经济来源的人。世居居民,是在拆迁过程中碰到的,指的是一直以来居住在农村集体土地的房屋内,但是户口往上几代人都是居民户口的。在拆迁过程中,如果按照农民的标准来进行补偿,拆迁方觉得不划算,但是,如果按照居民的标准来进行补偿,世居居民的房屋土地又是属于集体土地。世居居民又会不划算。世居农民,应该是祖辈好几代都是农业户口的定居在某一地点的人群。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纠正你一点,过去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1989年)规定分居三年或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但按照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改为分居满两年即可认定为感情破裂。但是,现行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没有对分居做出明确和详细的规定、解释,我们国家立法上也没有确定规范的分居制度。因此,到底“怎么分”才是婚姻法讲的分居,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但是,根据夫妻同居权的内涵来分析,你们因感情不和分房居住,且没有夫妻生活,从本质上来说,已经不再履行夫妻的同居义务,还是应该视作分居,也足以证明你们的感情已经破裂,夫妻关系有名无实。因此,我认为还是应该支持你的离婚请求。当然,这种分居事实,在举证上是很困难的,一般来说很难找到证据来证明,除非你们有类似分居协议,或者她在法庭上予以承认。否则,法官很难单凭你的陈述加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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