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基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之危害性与严重程度,扣分为表示犯规的唯一量化标准,其分值设定为12分、6分、3分、2分以及1分。
如驾驶者同时存在两项以上之违法行为,应分别进行计算与累计分值。
其次,若在单个记分周期内所累积的扣分值达到或超过12分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在此情况下,机动车驾驶人员需在十五天之内报名并参与为期七天的满分学习课程,结束学习后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如考试结果合格,则此前所积累的扣分将被予以消除,随后机动车驾驶证方可重新发放。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交通法规扣分细则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4)。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