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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其中并未明确禁止被法院查封的车辆不上路行驶。
因此,即使车辆处于查封状态,实际上仍然具有行驶权。
需明确指出,“查封”并不等同于将特定财物用封条标记后就无法移动。
《机动车登记管理细则》中已对此作出详细的规定,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对机动车进行查封后,无可争议地不会为被查封的机动车办理注册手续、解除抵押或质押登记,然而这并不代表被查封的机动车不能被使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2024-03-30 07:14: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