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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实际上,患有严重精神疾病者不宜进行婚姻缔结,但是在日常的婚姻登记过程中,民政部门并不实施主动排查。
然而,在申请婚姻登记时,当事人理应自觉向相关机构如实告知自身状况。
如若刻意隐瞒病情,那么待未来某一时刻,可能会面临由法院裁定婚姻无效的尴尬局面。
在此背景下缔结的婚姻关系,自始至终都不具备法律效力,也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4-03-30 07:09: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