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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当女性在怀孕期内选择离婚时,其所生育的子女的抚养权通常优先归属于女方。
2、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女性怀孕期间、分娩完毕一年以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之内,男方无权向法院申请离婚,除非女方主动提出要求离婚或者相关人民法院认为存在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申请。
3、若男女双方通过协议离婚,而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应无条件地由女方尽责照顾,但特殊情形则可另行处理。
在此背景下,孕妇离婚胎儿的抚养权原则上是交给母亲,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会有所改变。
因此,若父亲想要争夺孩童的抚养权并且符合特殊条件,可先和母亲进行商谈,若协商未果,再决定是否采取诉讼途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4-03-26 12:40: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