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对于三代之内的旁系血亲进行了严谨的定义,它包含了二代及三代旁系血亲的范畴。
简单来说,这个范围包括了兄弟姐妹、伯父、叔叔、姑母、舅舅、阿姨以及堂兄妹、表弟妹、侄子女以及外甥子女等由自己从中衍生出来并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有亲密关系的旁系亲属。
值得注意的是,超过此范围的亲属,将不再被归类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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