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召集临时股东大会事宜的详尽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情形下,需要有至少1/10具有表决权的股东积极提出;
同时也需得到董事会至少三分之一成员的推荐以及监事会或不设立监事会的公司监事的提案。
其次,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若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董事人数不足总体数量的2/3时。
2.如因公司经营失利导致的未弥补亏损已达实收资本的1/3之多。
3.在具备持股比例达10%以上的股东发声请求时。
4.经过董事会内部协商和决策,认定此情势的确必要。
5.当监事会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议时必须得到临时股东会议的议题内容局限性较大,通常无法涉及会议通知中尚未明确陈述的事宜进行讨论并做出相应的决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起并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需要满足以下特定条件:
首先,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要求有超过十分之一比例具有表决权的股东提出申请,同时董事团队中的三分之一以上成员也需提出类似申请,此外还需要公司监事机构或无监事机构的监事提出召开此类临时会议的建议;
其次,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当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这样的情况可以触发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再者,假设公司未偿付的亏损已经达到实际资金支付额的三分之一以上,这样的情况同样可以引发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
此外,当拥有公司股份超过百分之十的股东发出请求时,这也满足了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条件之一;
最后,如果董事会判定该事件为必要事宜,在经过其审议之后也能够推动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当然,监事会的建议也是有效的。总的来说,临时股东会议的议题范围相对较窄,通常情况下只能就会议通知中所包含的事项进行决议,而无法对会议通知中没有列出的其他议题做出决定。
专业解答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2、确定时间地点: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专业解答有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专业解答有限责任公司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召开临时会议: 1.股东提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 2.董事支持,占三分之一以上; 3.监事会或监事提议。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或章程规定三分之二; 2.未弥补亏损占实收股本三分之一以上; 3.股东持股百分之十以上提议; 4.董事会或监事会认为有必要;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专业解答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若股东表决权超十分之一或三分之一以上董、监事提议,应召开紧急会议。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若董事会成员不足法定或章程规定三分之二,或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资本三分之一,须在两个月内召开紧急股东大会。
专业解答有限责任公司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召开临时会议:1.股东提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2.董事支持,占三分之一以上;3.监事会或监事提议。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或章程规定三分之二;2.未弥补亏损占实收股本三分之一以上;3.股东持股百分之十以上提议;4.董事会或监事会认为有必要;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解析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一)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候;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律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解析 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如下: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2、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3、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4、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律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解析 股东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超过三分之一的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监事机构、无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法律没有规定提议监事的人数比例,因此监事会或没有监事会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应遵循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十分之一以上的股东的顺序。同时,只有当公司需要做出重要决策或出现重大问题时,临时会议才能由法定人员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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