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如下:
首先,应就评估被征收房产价值加以补偿;
其次,还应该对应拆迁行为所带来的搬离现居地及暂时安顿等事项给予相应补偿;
最后,由于拆迁行为使土地上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因此也应对这些损失进行相应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将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补贴与奖励方法,以对被征用者提供适当的补贴和激励措施。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专业解答临时安置补偿,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按照建筑面积60平方米计算临时安置补偿费,货币补偿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10%的标准给予奖励,被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2%的标准给予奖励,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应当给予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被征收房屋价值5%的补偿。更多关于武汉市最新城中村拆迁补偿标准的问题如下文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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