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面对离婚诉讼,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进行精神疾病鉴定事宜。
若起诉方持有充足证据证明相关方存在精神疾病且以此作为离婚理由之一,则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有权提出进行精神疾病鉴定的请求。
若一方在婚姻缔结之前未能如实披露自己的精神疾病状况,导致婚后疾病无法治愈;或者在双方均已知晓其他方原本就患有精神疾病的前提下仍旧决定步入婚姻殿堂,又或者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某一方不幸罹患精神疾病且长期治疗后仍然不见好转,这些都将被认定为直接影响夫妻之间感情和睦的关键因素。
在此种情况下,尽管其中一方坚持离婚的态度,但经过充分的调解后仍未达成共识,法庭一般会基于社会公平和公正原则,依法作出判决,准许两人解除婚约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专业解答鉴定一方有精神病的能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专业解答离婚精神病不去做鉴定不能认定为对方是精神病,但是,这不影响一方提起诉讼离婚的。虽然没有鉴定报告证明对方患有精神病,也不能强制对方去做精神病鉴定,但是起诉的一方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可以的,至于对方反驳的话,需要举证才可以的。
专业解答离婚时,是否申请对方精神鉴定取决于个人意愿。未鉴定也不意味对方一定有精神问题,不影响离婚诉讼。鉴定报告非直接证据,但如起诉方证明感情破裂,法院通常认可。反驳方需提供相应证据支持。请慎重考虑,遵循法律程序。
专业解答在决定是否通过司法鉴定来确认对方是否有精神疾病以推动离婚程序时,个人的主观意愿是关键。不进行鉴定并不意味着对方一定有精神病,但这不妨碍任何一方提出离婚。即使无鉴定证明对方有精神病,也不能强迫其接受精神评估。只要一方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就有理由提起诉讼。对方如有反驳,需依法举证。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对方精神出轨能不能做为离婚理由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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