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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亡父遗产的继承问题,其法律规定如下:
若父亲离世之时,有有效遗嘱存在,则须按照遗嘱内容,对遗产进行妥善安排与处置;如若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则应当依循法定继承原则来解决相关问题。
众所周知,法定继承人分为两类,第一顺位涵盖了配偶、父母以及子女,而第二顺位则包含了兄弟姊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在继承启动之后,若存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则遗产应分配予他们,否则便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接手。
另外,若无任何合法继承人且未接受遗赠者,其遗产唯有归为国库所有。
若丧主生前系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其遗产将归属该组织。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4-03-08 13:36: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