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解析:
针对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健康保险项目(包含互助式医疗),对于交通意外所导致的受伤状况,我们无法通过该项政策进行报销。
在此情况下,赔偿责任应当由引发事故的责任人承担,然而在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部分药品费用仍然能够得到健康保险的保障。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当遭遇交通事故以后,通常需要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即向肇事者追讨赔偿责任。
在此情况下,寻求在医疗保险中报销的可能性将大幅度降低,特别是如果您在交通事故中负有部分责任的话,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更难以从医疗保险中获得补偿。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024-03-08 12:31: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