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您需要满足以下各项申请标准方可成功获得贷款:
1. 年满18岁至60岁之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城镇居民常驻户口或者是拥有合法有效的居留权证明;
2. 请确保您拥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同时具有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能力;此外,还需准备有关购买、建设、翻新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档;
3. 在您购买自有住宅且套房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时,自筹资金的占比应为20%,若大于此面积,则该比例应不少于30%,并且您需保证这些资金将被运用来支付购置房屋的首次付清款;
4. 除了上述自筹资金外,您可能还需向贷款银行提供由其认证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者寻找能够承担足够代偿责任的法人代表、其他经济体或自然人作担保人;
5. 最后,根据贷款银行的相关规定,您还需要满足其他附加条件。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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