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催告书送达几日后强制执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效。但需注意的是公告发布者应为省(市)国家税务局。例如:2016年1月税款催缴工作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国税)发布日期:满绿商贸(上海)有限公司等十七户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
(一)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
(二)》(闸国税限缴二【2016】1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上海市闸北区国家税务局 2016年1月7日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