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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女童与故意伤害罪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王* 江苏-扬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8.01.08 18:51:01 74人阅读

你好!我有一个关于刑法的问题需要向您咨询一下。虐待女童与故意伤害罪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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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虐待女童和故意伤害的解答如下
如果是轻微伤,根据第《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018-01-08 18:5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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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虐待女童与故意伤害罪两者的区别是,
(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18-01-08 18:5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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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犯罪对象上,虐待罪所侵害的对象仅为共同生活且彼此之间存在相互抚养义务的家庭成员。而故意伤害罪并不以此为限。在主观方面,虽然两者都是故意犯罪,但故意的内容有所不同。虐待罪的主观故意主要是对被害人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是出于对被害人人身健康的损害。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虐待表现为一种长期的或连续的折磨和摧残。而故意伤害不存在连续性和长期性,往往是一次行为。此外,虐待罪有一个加重情节是致人重伤或死亡,这与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类似,但引起死亡或重伤的原因却截然不同。虐待致人重伤或死亡往往是由于长期的打骂、摧残的行为导致的结果,并非一朝一夕造成,而是日积月累的结果,是被告人长期虐待行为的结果。而故意伤害造成的危害结果,无论多么严重,往往都是一次行为造成的。了解以上内容,相信你就知道虐待子女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2020-12-09 23:46: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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