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股东知情权就是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文件资料,获取公司信息、了解公司情况的权利。
解析:
股东知情权就是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文件资料,获取公司信息、了解公司情况的权利。
对股东不受限制的文件材料属于公司的一般文件档案材料,股东可以查阅、复制。具体介绍如下:
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查阅和复制;
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权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受限制文件材料: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破产中债权人知情权的范围是不是包括查阅复制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专业解答股东知情权可以查阅复制的范围是:公司发布的规章制度流程;股东开会时的会议记录;董事会的会议决议;财务部门的财务报告等股东都拥有查阅和复制的权利,公司不得给予干涉。
律师解析 股东知情权就是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文件资料,获取公司信息、了解公司情况的权利。 对股东不受限制的文件材料属于公司的一般文件档案材料,股东可以查阅、复制。具体介绍如下: 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查阅和复制; 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权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受限制文件材料: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律师解析 破产中债权人知情权的范围包括查阅复制。破产案件中的债权人有权查阅相关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债权人会议决议、债权人委员会决议、管理人监督报告以及其他债务人财务和经营信息资料,但应合理说明其是为参与破产程序而需获得相关信息。
律师解析 这些材料是指公诉人、自诉人所指控被告人犯罪相关的证据材料,主要是需要在法庭上出示、宣读、播放的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材料。 如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鉴定结论、视听资料、勘验、检查笔录等,而与指控犯罪无关的材料以及审判委员会和合议庭的讨论记录及有关其他案件的线索材料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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